宜人社辦發〔2020〕156號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
關于印發《宜賓市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征兵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按照《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賓市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辦發〔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部分政策措施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滿3個月的中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二)所需資料
1.中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的相關證明材料;
2.《宜賓市中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3.《宜賓市中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2);
4.吸納高校畢業生的《身份證》復印件;
5.吸納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復印件(不需企業提供,與教育部門數據核對獲取);
6.企業對公賬戶。
(三)申報時限
用人單位須在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連續繳納社保滿3個月后的3個月內提出申報。
(四)申報流程
1.申報。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繳費所在地公共就業機構申報。
2.審核。社會保險繳費所在地公共就業機構報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3.撥付補貼。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予以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所需資料
1.《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附件3 );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就業創業登記證》復印件(不需本人提供、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復印件(不需本人提供,與教育部門數據核對獲。;
5.在非戶籍地實現靈活就業的,由靈活就業地所在社區出具靈活就業證明材料;
6.社會保險征繳經辦機構出具的本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及復印件(不需本人提供,通過與社保部門數據核查獲。;
7.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復印件。
(三)申報、審批流程
1.申報。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申報。
2.審核。社會保險繳費所在地公共就業機構報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3.撥付補貼。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三、報名參軍一次獎勵金
(一)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
在我市入伍的大學生,按照研究生畢業生3萬元/人、本科畢業生2.4萬元/人、?飘厴I生2萬元/人、全日制高校本科在校生(含新生)1.2萬元/人、全日制高校?圃谛Iê律1萬元/人標準發放一次性獎勵金。
(二)所需資料
1.《入伍通知書》復印件;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本人銀行卡復印件。
(三)申報流程
1.區縣征兵辦在大學生(含高校畢業生)入伍后兩個月內向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入伍大學生(含高校畢業生)名單;
2.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
3.發放獎勵金。
四、服役期間立功受獎獎勵金
(一)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
對在我市入伍的大學生,服役期間立功受獎的人員。獲得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優秀士兵(學員)的,獎勵金分別按3萬元/人、1.5萬元/人、0.6萬元/人、0.15萬元/人、0.06萬元/人標準發放。
(二)所需資料
1.立功受獎證書復印件;
2.立功受獎喜報、立功通知單復印件;
3.本人銀行卡復印件。
(三)申報流程
1.申請人或監護人向區縣征兵辦提出申請。
2.區縣征兵辦審核。
3.發放獎勵金。
五、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
(一)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
畢業五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2015年及以后畢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取得營業執照且正常持續經營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5萬元。
(二)所需資料
1.《宜賓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表》(附件4);
2.身份證復印件;
3.正常持續經營的證明材料;
4.營業執照復印件(不需本人提供,通過與市場監管部門數據核查獲。;
5.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復印件(不需要本人提供,與教育部門數據核對獲。;
6.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復印件。
(三)申報流程
1.申報。創業者向創業所在地公共就業機構申報。
2.審核發放。創業所在地公共就業機構報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3.撥付補貼。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六、購房穩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1.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校畢業生(2015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2.簽訂的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特崗計劃”畢業生參照執行;
3.繳納一年社會保險。從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已累計繳滿12個月社會保險。自主創業者可以個體身份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4.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在工作所在區縣或簽訂合同單位注冊所在區縣(①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補貼;夫妻雙方都符合購房補貼條件的,也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補貼。②“所在區縣”包括三江新區、臨港經開區,下同);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房屋所在地區縣住建房管部門網上合同備案辦結時間為準,且辦結時間應在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之間,購買保障房、限價商品房、安置房等政策性房屋和二手房不享受購房補貼;
5.不與宜賓市或購房所在區縣出臺的其他購房補貼政策同時享受。在2020年7月30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通過撤銷合同備案后,在補貼期間又辦理合同備案的,不在補貼范圍。已領取購房補貼的,原則上各區縣住房中心不得撤銷合同備案,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銷合同備案的,必須退回已發放的全部購房補貼金額,方可按程序辦理;
6. 宜賓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補貼資格認定表(附件5)。
(二)補貼標準
按照住建房管部門審核后的商品房預測繪面積為準,一次性給予30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助,單套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所需資料
1.購房補貼資格認定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復印件;
(3)社會保險征繳經辦機構出具的累計12個月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需用人單位加蓋鮮章;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購房補貼申報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
(2)本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的《宜賓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補貼資格認定表》;
(3)購房人需提供購房所在區縣住建房管部門出具的網上合同備案辦結時間證明資料。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證明材料;
(4)本人銀行卡。
(四)申報流程
1.資格認定。申請者攜帶第(三)條第1款所需資料到就業區縣(或簽訂合同單位注冊所在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初審,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認定審核。
2.申報。符合享受購房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在網上合同備案辦結后攜帶第(三)條第2款所需資料向已購商品房所在區縣的住建房管部門申領購房補貼。各區縣住建房管部門辦理領取購房補貼資金最終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3.審核、發放。各區縣住建房管部門負責補助資金的申報、管理、審核、發放,各區縣財政部門要根據各區縣住建房管部門的補貼資金撥付申請按財政資金申報程序及時預安排資金撥付給住建房管部門。
(五)政策解釋
上述購房補貼政策由各區縣人社部門和住建部門共同解釋。